政府督查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政府督查内容包括:

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