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