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 第十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