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1)

(1) 出资完成情况(1分)

主要考察基金出资完成比例,即已完成的出资规模与基金认缴规模的比值。基金出资完成比例大于等于50%的,得1分;基金出资完成比例在30%至50%之间的,得0.5分;基金出资完成比例小于30%的,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