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农业信贷担保发展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