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