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200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提交集体审议的材料包括:

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资料和相关背景材料。

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初步方案。

制定或调整价格对申请人、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社会各方面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听证的,还应当提交附有听证会议代表签名的听证会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