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十九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制定价格的决定作出后,由作出决定的定价机关在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