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成本监审程序 第十四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成本监审程序 第十四条 定价机关实施成本监审,应当书面通知有关经营者,明确成本监审范围、监审形式、监审期间(成本审核会计年度期间),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进行实地审核的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