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及相关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储备粮食指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包括原粮、成品粮、油料和食用植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