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五章 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十五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十五条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