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