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九条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九条 听证会代表可以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对制定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定价方案提出意见,查阅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