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 各政务部门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维护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信…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