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政务部门应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