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199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1990年) 第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