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 第三章 放射防护管理 第二十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放射防护管理 第二十条 放射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