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 第四章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 (四) 第四章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 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