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 第四章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 (二) 第四章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 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