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