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