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组织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教育部负责指导地方编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审核地方申报材料,推动组织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