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 第二十一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 第二十一条 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