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 第六条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为两类,即“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前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后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健全幼儿资助… 第七条 “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用于以下几方面支出: 第八条 “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第九条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