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年) 第三章 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 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 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按规定可以现金形式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在收讫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存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