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账户管理 第三十二条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账户管理 第三十二条 支付机构应将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自有外汇资金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外汇备付金账户不得提取或存入现钞。 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账户的开立、使用应遵循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