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支付机构应按照外汇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在每家合作银行开立一个外汇备付金账户(一家合作银行的多个币种外汇备付金账户视作一个外汇备付金账户),账户名称结尾标注“PIA”(PaymentInstituteAccount)。外汇备付金账户用于收付市场交易主体暂收待付的外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