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八条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