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年) 第十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