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2014年) (三)
(三)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特别是通过良好生产规范达标认证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予以适当支持。淘汰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落后产能,可享受现行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技术改造基建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技术改造。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引导国有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利用现有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资金渠道,调整使用范围,帮助兼并重组企业安置职工、转型转产。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各有关地方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解决本地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