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2014年) (三)

(三) 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符合生产资质条件的企业以资产和品牌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通过《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达标认证的企业兼并未通过达标认证的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大型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施强强联合、兼并改造中小型企业。引导具有品牌、技术、特色资源和管理优势的中小型企业以并购、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做优做强。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兼并重组后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要实现资本、组织、生产、经营、品牌等方面的整合。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停或自愿退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领域的,按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