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2014年) (二)

(二) 严格企业生产资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严格新开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和现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审核,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生产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严格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加强对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执行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不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实行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