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 第七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引用法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