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评估工作,加强对矿业权评估资格的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