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 第七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