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 第二十六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