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一章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查询、应用,以及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活动。 第三条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遵循依法合规、统一分类、公正平等、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工作。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广电、能源、铁路、民航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