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拘留所条例(2012年) 第四章 管理教育 第十八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条例(2012年)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章 管理教育 第十八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