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驾驶考试科目分为:

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科目三: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由农业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