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业务办理场所公示业务办理条件、依据、程序、期限、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内容,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下载和使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