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修订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