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

依法对拍卖企业、委托人、竞买人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违法拍卖行为;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