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一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的《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