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 相互约定拍卖应价; 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