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报业的发展与繁荣,规范报纸出版活动,加强报纸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报纸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报纸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和贴… 第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报纸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报纸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报纸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报纸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报纸出版退… 第五条 报纸出版单位负责报纸的编辑、出版等报纸出版活动。 第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报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报纸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第七条 报纸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