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记者站的驻站记者人数不得超过5人。 记者站不得设在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记者站工作。 记者站的筹备组织或者人员不得以该记者站名义对外进行公开活动。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