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报刊记者站的人员及活动 第二十三条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报刊记者站的人员及活动 第二十三条 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