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201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海关撤销报关员资格,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