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考生不得携带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寻呼、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信息存储、读取、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前述物品已经带入考场的,应当主动交监考人员放于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电源应当处于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