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